教师请假制度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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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关键词]规章制度  

    
根据教育局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》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,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因事、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,可以请假,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,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一、请假时限1、事假(1)婚假七天。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(男25周岁,女23周岁)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。(2)教职工直系亲属,丧假七天。(3)其他特殊原因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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