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总则第一条: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、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,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第二条: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、学生会全体成员,由组织部具体执行。二、 例会、活动考勤第三条:凡参加集体会议、活动的,必须准时签到。第四条:不能按时签到的,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