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央“普九”化债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“普九”债务额为1052万元,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60%,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40%,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化债进度,提前完成化债目标的要求,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及时安排部署,并决定我县2009年全部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“普九”债务任务。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,截止09年12月18日,全县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