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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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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七十五 ◎ 张斐 斐一作剩一作聚。泰始中明法掾,後为僮长。有《汉晋序注》一狠卷,《杂律解》二十一卷。 ◇ 表上律法(《艺文类聚》、《御览》题作《律序》。) 律令者,政事之经,万机之纬。(《艺文类聚》五十四) 郑铸刑书,晋作执秩,赵制国律,楚造仆区:并述法律之名。申韩之徒,各自立制。(同上) 张汤制越官律,赵禹作朝会正见律。(《御览》六百三十八,案:《晋·刑法志》:越官律二十七篇,朝律六篇。) 律始于《刑名》者,所以定罪制也;终于《诸侯》者,所以毕其政也。王政布于上,诸侯奉于下,礼乐抚于中,故有三才之义焉,其相须而成,若一体焉。 《刑名》所以经略罪法之轻重,正加减之等差,明发众篇之多义,补其章条之不足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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