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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

《金匮要略注》  目录  上一页  下一页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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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内经》曰:天食人以五气,地食人以五味,果实菜谷皆地产也。又云:五谷为养, 五果为助,五菜为充,是以草实曰蓏,木实曰果。礼云:枣曰新之,栗曰撰之,桃曰 ?之,柤梨曰攢之,則治果實有法矣。烹葵断壶,纪乎豳风,芥酱芼羹,以养父母, 则用五菜有道矣。牛宜稌,羊宜黍,豕宜稷,犬宜粱,雁宜麦,则配五谷有方。然其 物有不宜常食者,有不宜食者。经云:阴之所生,本在五味,阴之五宫,伤在五味, 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? 01 果子生食生疮。 【注】 果生之性,多湿多热而有毒,或生食之,故令生疮,腹胀作泄。 02 果子落地经宿,虫蚁食之者,人大忌食之。 【注】 凡果落地,隔夜尚不可食,而况虫蚁食者乎?见之者切不可食。 03 生米停留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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