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数字的用法:数字与记位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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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数目的横列中,一个数字占有一个位置,即数位。常用的数位顺序有:整数部分──千亿位、百亿位、十亿位、亿位、千万位、百万位、十万位、万位、干位、百位、十位、个位:小数部分──十分位、百分位、千分位……。

  汉语中数位的分级,是四位分级。这是根据汉语读数法则确立的。第一级是“个级”,包括“个、十、百、 千”四个数位;第二级是“万级”,包括“万、十万、百万、千万”四个数位;第三级是“亿级”,包括“亿、十亿、百亿、千亿”四个数位。用汉字数码写数,一般按照口语说法照写,没有任何问题。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记数,本着与国际接轨的原则,是采用三位分级法。

  许多人对此很有意见。但是,这种三位分级法在中国也很有年头了,不可能变更。但在使用阿拉伯数字记数时,如果夹用记位的汉字,我们并不采用欧美语言的习惯,使用“千、百万”记位,即不得夹用“十、百、千、十 万、百万、千万”,而是只允许用“万”和“亿”两个数字记位。

  像“7千公里”“4千8百万公顷”“2百8十人”的写法都是不对的,应写作“7 000公里( 或 7 000 千米 )”“4 800万公顷( 或 48 000 000 公顷 )”“280人”。至于“千字”,算是个例外。出版界在计算稿酬和核算成本时,长期以来使用“千字”作单位,我们不能不沿用。实际上,这个“千字”已经成了一个合成词,自然可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