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律师林肯》课文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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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沪教版第七册课文]
           25 律师林肯①

 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位总统,他早年当过律师。
  有一次,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人被人诬告,说他图财害命。阿姆斯特朗有口难辩,被判定有罪。
  阿姆斯特朗是林肯的一个已经死去的朋友的儿子。林肯知道阿姆斯特朗为人老实忠厚,不会干出行凶杀人捂事来,便主动担任了他的辩护律师。
  林肯查阅案卷,到现场调查,掌握了全部事实。他断定被告阿姆斯特朗蒙冤受屈,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。
  林肯心里清楚,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诬告人收买的证书福尔逊身上,因为他一口咬定,在10月18日月光下,他在一个草垛后面,清楚地看到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。
  林肯决定在福尔逊身上打开缺口。
  在法庭上,林肯直接质问福尔逊:
  “你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,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?”
  是的,我敢发誓。“福尔逊说。”
  林肯又问:“你在草垛后面,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,两处相隔二三十米,你能认清吗?”
  福尔逊肯定地说:“看得很清楚。因为月光很亮,正照在他脸上,我看清了他的脸。”
  林肯又问:“你能肯定时间是在11点吗?”
  “肯定。因为我回屋里看了时钟,是11点1刻。”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。
  问到这里,林肯面向大家,郑重宣布:“证人福尔逊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!”
  这个意外的判断,使法庭里的人都愣住了。有人高声质问林肯:“律师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应该是有根据的,您有什么令人信服的事实证明福尔逊是个骗子?”
  林肯回答说:“证人发誓赌咒,说他10月18日晚上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脸。可是,10月18日应是上弦月②,11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,哪里还有什么月光?再退一步说,月亮还没有落下去,还在西天,月亮也应该从西往东照。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垛在东边,下面站着阿姆斯特朗的大树在西边,如果阿姆斯特朗面向东边的草垛,脸上是不可能有月光的;如果不面向草垛,证人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外的草垛那里看清楚被告人的脸呢?”
  林肯说到这里,整个法庭内一片静寂,接着便骚动起来,终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
  林肯用扎实的天文知识揭穿了证人的谎言。阿姆斯特朗被宣告无罪,林肯成了当时美国最有名的律师。

  【注释】
     ①林肯(1809——1865年),美国第十六任总统。在未当选总统前,于1836年至1846年间曾做过律师。 ②上弦月:因月球靠反射阳光发亮,它与太阳相对位置不同,便会呈现出各种形状。到了农历初八左右,从地球上看,月亮已移到太阳以东,这时我们可以看到月亮西边明亮的半面,这时的月相叫“上弦”。这时的月亮人们称为“上弦月”。农历每月二十二、二十三日只能看到月亮东边的半圆,这种月相叫“下弦”,这时的月亮人们称为“下弦月”。在北半球,上弦月出现在前半夜的西边天空,半夜时分便没入西方。上弦月月面朝西,即西半边亮,形状如“)”。下弦月,出现于后半夜东边天空,月面进东,即东半边亮,形状如“(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