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依法治国”已经成为目前举国上下的共识。为 了实现这个目标,一个重要的方面即是构建一个合理的司法体系,使司法管理既富于效率,又有助于实现个案的公平和整个社会的正义〔1〕这也是本文所关心的问题。 我国近代型的司法机构是西方影响的产物,它的建立距今尚不足一个世纪。在此期间,若干不同的因素影响了我们司法制度的形态和运作。举其荦荦大端,这类因素包括西方制度模式的传播和国人对这种模式的解读,40年代起开始在..